通知公告

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9-25  发布人:浏览量: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成立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本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接收专业类别

1

070201

理论物理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2

070202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学术学位硕士

3

070203

原子与分子物理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4

070205

凝聚态物理

学术学位硕士

5

070207

光学

直博生、学术学位硕士

6

080300

光学工程

学术学位硕士

7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硕士

8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专业学位硕士

9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他违法违纪的推免生。

(二)申请人必须是取得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申请直博生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历年学习成绩优良,基础扎实,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 IELTS6.0 TOEFL90

2.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复试安排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含直博生)须在929日开始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山西大学”志愿。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推免生(含直博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含直博生)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

(一)资格审查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凡属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推免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等。

4)《山西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2)。

直博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大学2024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3)。

2)《山西大学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一式两份,推荐人须是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见附件4)。

3)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等。

校内考生提交书面材料,校外考生先将报考材料发送到邮箱598035688@qq.com,并以“推荐免试-姓名-报考专业”方式命名,例如“推荐免试-张三-光学”,后续补交书面材料。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太原市内考生现场综合面试,其他城市考生线上综合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复试考核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复试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复试考核原则上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有意报考我校并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考生(优才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考生须参加)开展复试,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926日,具体复试日期通过招生联系电话通知。

第二阶段:组织通过推免系统报名我校并取得复试资格的其他考生开展复试,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08日,具体复试日期通过招生联系电话通知。

本科与报考硕士专业所属学科相近的原则上只需参加面试,跨专业考生须另外参加笔试。

3)复试成绩: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最终成绩以去掉所有复试成绩中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考生复试分数。

五、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直博生各招生单位根据初审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含直博生)如在复试考核期间被发现不符合推荐免试条件、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推免生(含直博生)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者。

2. 未参加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考核或者复试考核不合格者。

3.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4. 思想品德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提交材料内容不真实及弄虚作假者。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山西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章程》和《山西大学2024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执行。招生联系电话:0351-701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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