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光电研究所2023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生选拔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23-05-16  发布人:浏览量: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质量,选拔思想上进、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特制定2023年度光学专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细则。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本校相关专业全日制二、三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符合学校申报条件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具体申请条件详见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选拔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以及山西大学物理学科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通知。

二、考核方式及评分办法

本次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学生选拔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核采用综合面试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主要采取听取个人情况PPT汇报方式综合考核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学历背景、外语口语听力、科研成果水平、专业综合测试、专业培养潜力。面试小组评委不少于5人,分别单独打分,全部评委各子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为该子项评分最终得分,面试总分为子项评分的最终得分之和。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3日-5月18日,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网上申报。

2)5月19日下午6:00之前,申请者根据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将要求提交的报考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sms@sxu.edu.cn邮箱和yzb@sxu.edu.cn邮箱,纸质版材料需在5月22日之前报送至光电研究所307办公室审查。

3)5月22日下午2:30考生在光电所207会议室、光电所报告厅分别进行面试(面试顺序现场确定)。

4)5月23日,根据研究所2023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各博导当年的招生计划以及学生最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从高到低确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推荐顺序,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到每一位参加复试考生。

5)5月24日,将拟录取结果提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其它未尽事宜由光电研究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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