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教师及同学们:
依托基金委人才培养项目,以培养本科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本科生自主参与科研实践的能力为目的,学院组织了2016年度的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的申报。经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决定对23项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经费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2、中期检查于2016年6月进行,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项目组须提交《物理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及项目研究日志等研究过程材料。中期检查评价为“合格”的项目可报销立项经费的50%;评价为“优秀”的项目可报销立项经费的80%。中期检查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需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可报销立项经费的50%;整改不合格的终止项目。
3、结题验收于2016年12月进行,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负责实施。结题验收时,项目组须填写《物理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进行汇报和答辩,提交科技论文,并提供一定形式的研究成果,如总结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装备实物等。结题验收评价为“合格”的项目可报销立项经费的100%;评价为“优秀”的项目可报销立项经费的100%,并根据实际情况奖励科研经费。结题验收评价为“不合格”的项目需要进行延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可报销立项经费的100%;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不予结题,收回所有已拨付经费,同时暂停指导教师一年指导学院和学校科研训练的指导资格。
4、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5、项目一经公布,项目名称及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如有变动,须提交申请,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备案,且中期检查后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及增加、变更人员。
6、鼓励以科研训练成果发表学术论文或申报专利,学院将对成果分级进行经费奖励。特别鼓励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主要作者产出科研成果。所有相关论文请继续标注“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资助(J1103210)”或“Supported by the National Fundamental Fund of Personnel Training (J1103210)”。无标注的论文将难以被给予经费奖励。
二、立项申请书整体情况
1、部分立项申请书内容过于简略,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不清晰,希望参加科研训练的学生们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尽快细化方案。
2、部分立项申请书研究目标空泛,无可验收的指标性目标,希望参加科研训练的学生们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又有一定高度的研究目标。
3、请各项目组对附表中项目信息进行核对,如有疑问于16日之前联系物电学院三层335室刘亚文助研。
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2016年1月12日